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精神,为规范学生在外住宿行为,维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在外住宿”,指学生因特殊原因,不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个人在校内或校外自行解决住宿(含走读)。
第二条 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学生均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外住宿的,必须经学校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凡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外住宿的,学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将视情节根据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条 申请在外住宿的条件
1.由于身体原因(患有传染病、神经衰弱或残疾等)不适于集体宿舍生活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家庭有特殊情况的,学习成绩中等以上,家庭(或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所在地在校内或学校附近(浦口区、六合区等距离学校较近且交通方便),要求走读的;
3.因特殊原因,家长(或监护人)在校内或学校附近租房陪读的;
4.其他不适合集体住宿的特殊情况。
第四条 申请在外住宿的程序
1.符合在外住宿申请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申请在外住宿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一),领取审批表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申请:应如实填写在外住宿原因和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供相关依据和拟住宿地情况(并保证住宿环境良好、住宿地与学校之间交通便利、安全)、联系方式;
(2)申请走读的学生需提供拟住宿的房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3)因身体原因确需在外住宿的,应提供经校综合门诊部确认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4)申请在外住宿,若不住在自己家中,需寄居亲属家,应提供相互关系的有效证明(由申请者父母出具)、亲属担保意见和亲属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居住者提供租房契约(出租屋须有出租许可证)。
(5)家长(或监护人)陪读的相关承诺书和证明材料。
2.申请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申请在外住宿审批表》中相关内容。
3.辅导员必须与申请人家长沟通,认真核实情况后签署意见,报学院讨论。需核实的情况包括:
(1)申请人申请校外住宿的理由是否属实,所需材料是否齐全;
(2)确认申请人父母(或亲属)身份,确认申请人父母(或亲属)是否亲自来学院担保,确认陪读的时间情况;
(3)申请人在外住宿地点是否属实,住宿环境是否良好;
(4)住宿所在地与学校之间是否交通便利、安全;
(5)其它需要核实的内容。
4. 学院讨论通过后,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申请在外住宿审批表》及有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批、备案。
5. 获准在外住宿的学生及其家长(或亲属)与学院签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在外住宿协议书》(见附件二)。学院将在外住宿学生名单报宿舍管理中心,学生到宿舍管理中心登记,办理退床位、调整住宿收费等相关手续。宿舍管理中心将在外住宿学生名单汇总到财务处。
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申请在外住宿审批表》一式三份,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在外住宿协议书》一式两份,学生所在学院和学生本人各一份,有关证明材料及协议由学生所在学院留存备查。
第五条 在外住宿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在外住宿手续每学年办理一次,一般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办理,中途除因特殊原因不适于在校集体住宿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办理外,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在外住宿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为一学年,有效期满如需继续在外住宿,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在外住宿学生的管理
1.在外住宿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格遵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在外住宿协议书》的规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因在外住宿引发的问题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2.未办理申请手续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不得擅自住宿在校外。未经批准私自在外住宿者不退还住宿费,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同时学校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 在外住宿的学生申请搬回学生宿舍住宿,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因身体原因在外住宿的还应提供经校综合门诊部确认的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经学校批准后统一安排住宿,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八条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在外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要建立长期有效的联系制度,各学院应定期向学生工作处反馈在外住宿学生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申请在外住宿审批表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在外住宿协议书
二○○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一: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申请在外住宿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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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 专业班级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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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父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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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申请在外住宿地址 |
| 户主情况 | 户主姓名: | |||||||||||||
户主联系电话: | ||||||||||||||||
申请在外住宿时间 | 年 月 —— 年 月 | |||||||||||||||
申请在外住宿的原因(如因身体原因需要申请在外住宿者需另附经校综合门诊部确认的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生家长意见: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学生及学生家长承诺: 1、申请人申请在外住宿属于学生本人自愿的个体行为,因在外住宿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完全承担,与学校无关。 2、本人在外住宿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本人或家庭的住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将及时到学院登记。否则,若因此误事,责任自负。 4、本人保证主动向学院汇报在外住宿期间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并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本人所填内容实事求是,如有冒充家长签名的,一切后果自负。
学生本人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与学生家长联系核实的结果: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生工作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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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各一份。
附件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在外住宿协议书
甲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级______班学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提出在外住宿申请。甲方在征得乙方家长书面责任承诺和同意意见和责任承诺后,经审核,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在外住宿管理规定》,同意乙方的申请。为督促乙方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律,顺利完成学业,甲方受学校委托经与乙方协商,双方就各自的责任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外住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不得无故旷课,上课不得迟到、早退,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不得做有损于学校、学院和大学生形象的事情。
2、乙方在外住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乙方本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在外住宿应选择周边治安环境好的居所。
3、乙方在外住宿期间应经常与所在班级和辅导员保持联系,并定期(至少每半月一次)向辅导员汇报自己的生活学习情况。
4、乙方有义务向学院提供真实的住宿地点及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及时告知。确保通讯工具(手机或小灵通)24小时开机。
5、乙方在外住宿期间,应定期向家长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家长应密切予以关注,必须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教育乙方更好地学习和生活。
6、乙方在外住宿期间如违反上述任一规定和校纪校规,甲方有权决定取消其在外住宿的资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通告家长。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在外住宿申请程序负责,做到规范和从严审批。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逐一登记,动态修改。
3、甲方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本协议以学年为有效期间,一学年一签。假期按照在外住宿期间处理。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至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甲、乙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 方 签 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家长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